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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成人高等教育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4    作者:admin     来源:      点击:


各专业学院、教学点: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校成教2015〕2号)、《广东海洋大学继续教育改革发展方案(试行)》广海大党〔2018〕62号)、《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校成教2019〕2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成人高等教育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宏观指导、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各专业学院和教学点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二、指导教师的聘任及资格要求

(一)校本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由所属专业学院安排,报继续教育学院备案;教学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由所在教学点安排,报继续教育学院备案。专业学院或教学点在安排指导教师方面若有困难,可向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提出,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统筹协调安排。

(二)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本学科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有丰富的教学和科研经验的教师担任;校外科研、生产等部门的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有一定的生产经验和科研能力的技术人员担任;初次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师,应在有经验的指导教师的带领下,经过至少一年的辅助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后才能独立指导毕业论文(设计)。

(三)聘任校外指导教师校本部须按《广东海洋大学返(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校人事〔2020〕9号)的规定办理教学点须按《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外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校成教2019〕19号的规定办理

(四)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随意更换。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

三、指导教师职责

(一)根据所要指导的题目,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学生的实际,作出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计划,准备有关资料6月10日前学生尚未联系老师,请指导老师及时反馈班主任或教务办

(二)根据专业学习的要求拟定备选题目供学生选择,或审定学生自拟题目,指导学生深刻领会论文写作(设计)的目的、任务和要求。

(三)指导学生拟定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提纲(设计思路)。

(四)指导学生文献阅读、专题研究(如方案拟定与选择、试验设计、观察记录、数据处理)、报告(生产实践报告、技术报告、调研报告)、案例、论文(实验研究、模拟研究、文献综述)、产品及工艺设计书撰写及答辩前的准备工作等。

(五)充分发挥引导作用,既要严格要求,又要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着重启发学生思考,发挥学生创造精神,培养学生严肃、严格、严密的“三严”作风,要寓职业道德教育于学生的论文(设计)过程中。

(六)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检查、督促、指导和答疑工作,掌握进度,保证质量。

(七)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毕业论文(设计)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指导学生应用查重检测系统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自查修改,培养学生良好的学术品质,避免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八)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结合学生在整个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表现,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作出初步评定并写出评语审查学生答辩资格。

(九)对每个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时间不得少于6个学时

学生任务及要求

一)学生应按时完成选题。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综合所学的知识和技能,选择毕业论文(设计)的课题也可自己拟定自己拟定的的课题或题目经指导教师审定。

(二)在教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提纲(设计思路)查阅文献、收集资料、方案拟定与选择、开展专题调研、试验设计、观察记录、数据处理、论文或设计说明书等按规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工作在教师指导下应用查重检测系统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自查修改按时提交论文(设计)定稿及相关材料,并做好答辩准备,按时参加答辩。

(三)学生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教师指导下进行设计和专题调研,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重复率超过30%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

(四)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期间必须自觉遵守各项纪律,合理安排时间,保证有充足的时间投入到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主动联系指导教师,向教师汇报情况,虚心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指导老师未能及时开展各环节的指导,请及时告知班主任或教务办

五、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促进学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的灵活运用,对学生进行本专业的综合训练体现成人高等教育的特色。

(二)毕业论文(设计)要属于本学科研究和服务领域,紧密结合社会、生产、科研和教学实际,围绕本学科专业领域某一理论或实践问题开展研究,运用所学知识充分阐述和反映该问题研究的历史和现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通过虚拟、仿真、科学实验或推理论证阐明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有效性和先进性,通过模型预测、专题调查、理论分析或实验验证其有效性及可靠性。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形式可以是专题报告、实验研究论文、工程设计方案、理论研究报告、读书报告、调查报告、案例分析、分析报告、方案策划、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及说明书等。

课题的份量要适中,不宜过大,应以中、小型课题为主,但应有足够的内涵,要有充分的资料、文献、数据作依据,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者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原则上一人一题。若一题多人,应有明确的任务切分,并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对于需要两个以上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要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任务和应撰写的论文或设计报告,同时也要使学生了解整个课题的情况。

六、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要求

论文和设计请参照《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文本格式》(附件2)、《广东海洋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文本格式》(附件3)的要求;其他报告、综述、案例等,参照本学科领域学术规范及专业期刊,由指导教师确定。毕业论文的字数一般为6000-8000字;毕业设计除提交设计图纸外,还应有4000字左右的设计报告;一个标点符号算1字。

七、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一)各教学点专业学院按专业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5或7人组成,主任由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教学经验的副高及以上称职教师担任。答辩委员会根据需要可组成若干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由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答辩小组一般由3-5人的单数人数组成,设组长1人,组长由副高及以上职称、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各教学点专业学院答辩委员会名单需继续教育学院备案

(二)答辩委员会负责:审定学生答辩资格、答辩日程安排和答辩学生名单;

制订答辩评分标准审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

答辩小组负责

1.向答辩委员会提交符合答辩资格和不符合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并公布答辩日程安排和准予答辩学生名单;

2.传阅符合答辩资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拟定答辩提纲;

3.听取学生汇报,提出问题,听取学生陈述;

4.给出答辩小组意见并根据评分标准给出答辩成绩。

四)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指导教师、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分别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凡有下列行为之一取消其答辩资格:

1.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者

2.毕业论文(设计)有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指导教师评阅成绩低于60分者。

3.未按撰写规范撰写的毕业论文(设计)格式不符合要求

4.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系统检测,重复率超过30%的

5.有论文作假行为的。

(五)答辩程序如下

1.答辩小组组长主持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宣布答辩小组成员名单和答辩程序
  2.答辩人报告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内容。简要阐述论文(设计)的基本要点和见解(时间约5分钟)
  3.答辩小组成员提问,答辩人回答所提问题。学生回答完提问后,答辩主持人扼要指出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中的优缺点(时间约10分钟,专家所提问题一般不超过3个)

4.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及答辩情况,定答辩成绩,写出答辩评语各专业答辩委员会汇总审核毕业论文(设计)总评分数成绩给出审核意见。

(六)凡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应分别进行答辩,分别记载成绩。

(七)凡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同学,须自始至终在毕业论文答辩现场,以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答辩现场均要求使用普通话。

八、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一)评定成绩要严格按照要求,实事求是,逐个审核,对及格以下的成绩以及优秀的成绩要认真审查,必要时可组织二次答辩。获优秀论文(设计)的学生比例应不大于该专业学生总人数的15%。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包括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和答辩小组评定的成绩。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指导教师成绩×50%+答辩小组成绩×50%。指导教师成绩及答辩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具体分数,总评成绩采用五级记分法,即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评分要求见《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要求》(附件4)。

(三)指导教师须按照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要求》(附件4),结合学生现状调查与文献查阅写作提纲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量基础理论和知识的掌握及应用学生的学习态度、工作态度和治学态度评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四)各专业答辩委员会须按照《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要求》(附件4),结合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的意义、论文工作量、论文水平、论文创新性及学生的答辩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概括能力、阐释能力、理解能力和思辨能力,制订答辩小组的评分标准(百分制计分,每个评价标准不少于10项评分指标)。

(五)答辩结束后,各教学点和学院应及时整理、汇总成绩报继续教育学院

九、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5中下继续教育学院发布通知,启动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二)5底各专业学院和教学点落实指导教师将指导教师名单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查备案

三)6月上旬,学生与指导老师建立联系,指导老师向学生阐明论文(设计)写作的意义、要求;指导教师拟定备选题目,填写《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表》(附件4,每生一份),交学生选题;学生亦可自选题目,填入选题表,并将选题表反馈给指导教师审定。

四)6月中旬选题结束教学点(专业学院)汇总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报继续教育学院备案学生按指导教师意见拟定写作提纲提交指导教师审阅

五)6月下旬,指导教师审定学生写作提纲并反馈给学生,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意见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研究和写作。

(六)8月上旬,学生完成初稿的写作并提交给指导教师

七)8旬,指导教师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给学生

(八)9月初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应用查重检测系统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自查修改

九)9中旬,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定稿指导教师评定论文成绩并填好成绩评定表就每名学生论文实际拟定答辩题目附件8)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准备。

(十)9月20日前,提交论文(设计)定稿及相关材料论文(设计)打印一式三份、选题表和提纲表一式一份),学位申请表(一式一份申请学位同学需填),成绩评定表,校本部以上材料由指导老师收集整理提交答辩小组校外教学点学生的以上材料按各教学点规定提交。

(十一)9月下旬,教学点(专业学院)按专业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并根据需要成立答辩小组。各答辩委员会制订答辩日程安排及论文答辩评分标准。各教学点(专业学院)答辩前须将答辩日程安排和答辩小组评分标准报继续教育学院。

指导教师对学生是否具备答辩资格提出意见,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将符合答辩资格和不符合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报教学点或专业学院,并公布答辩日程安排,于答辩前10日填答辩安排表(附件9)公布并通知学生及答辩小组。

十二)10月15日前完成答辩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召开成绩评定会汇总各部分意见和建议成绩。

十三)10月25日前各教学点、各专业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整理并提交存档材料,具体如下:

1.校本部专业学院提交材料要求:每位学生纸质版选题表、提纲表、答辩参考题目、答辩记录纸、答辩签到表成绩评定表及一份论文正式印装稿以专业为单位按学号理顺,由专业学院答辩组整理后统一送交继续教育学院。电子版材料包括:学生论文设计)电子版(文档命名:学号+学生姓名)以专业为单位打包,学生论文成绩汇总表附件14,学生名单由继续教育学院提供。(材料接收人:欧老师,联系电话:13652865035

2.校外教学点材料存档及提交要求:每位学生选题表、提纲表、答辩参考题目、答辩记录纸、答辩签到表成绩评定表及一份论文正式印装稿以专业为单位按学号理顺,留教学点自行存档备查。需报继续教育学院的电子版材料包括:学生论文设计)电子版(文档命名:学号+学生姓名)、成绩评定表扫描件(文档命名:学号+学生姓名)以专业为单位打包,学生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附件14,学生名单由继续教育学院提供材料接收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5017390326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3.专业学院和教学点的学生的学位申请表,须以专业为单位按学号理顺单独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材料接收人:伍老师,联系电话:13318654246

十、其他

一)请各教学点和专业学院务必按照以上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部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继续教育学院将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对毕业论文(设计)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教学点(学院要认真总结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执行学校规定和要求的情况、工作特色和取得显著效果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并对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校本部毕业论文(设计)教师指导工作津贴和答辩津贴,从继续教育经费开支,按学生人数下达学院由学院统筹分配,其中,教师指导津贴按每名学生6个学时计发,答辩津贴按每名学生2个学时计发校外教学点的毕业论文(设计)津贴发放按照教学点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2.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文本格式

3.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毕业设计文本格式

4.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要求

5.选题表

6.写作提纲

7.成绩评定表

8.答辩参考题目表

9.答辩分组安排表

10.答辩签到表

11.答辩记录纸

12.答辩记分表

13.答辩成绩汇总表

14.学生论文(设计)各项成绩汇总表

15.学士学位申请表

 

            

                     广东海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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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电话:0759-2339281、18604314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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