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成教〔2020〕25号)、《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课程重修实施细则》(校成教〔2021〕13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往届毕结业生课程重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报名时间
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7日。
二、报名对象
1.毕结业后2年内的学生(即:2022届、2023届毕结业生)。
2.2023年1月因毕业论文(设计)未通过未能获授学位的往届毕业生可申请重修毕业论文(设计),重修后成绩计入2022年申请里。
三、报名流程
1.学生自愿报名填写《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1)。
2.教学点初审(需认真核算学生缴费金额),签字并盖章,并于2023年3月12日前将《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结业生返校重修汇总表》(附件2)电子扫描版打包发送至邮箱GHDJWB@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3.继续教育学院复审,复审后,学院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名单发送给教学点,教学点按名单通知学生完成缴费(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缴费由学生登录学校学费系统缴交,教学点不得代收,缴费标准见《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课程重修实施细则》(校成教〔2021〕13号)。学生缴费后(学生凭缴费凭证),教学点负责安排学生参加学习及考核。
四、其他
1.本次学生报名重修的课程成绩,教学点须于2023年5月8日前上传至综合教务系统。重修毕业论文(设计)的,还需按学校规定时间将学生论文定稿上传至论文管理服务系统。
2.本次春季学期重修不及格的课程[毕业论文(设计)除外],安排今年秋季学期免费补考,补考不合格的,在规定年限内须缴费再次重修。
联系人:高老师、刘老师,电话:2339281。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课程重修申请表
2.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结业生返校重修汇总表
3.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课程重修实施细则
广东海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