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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2年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和2021年暂缓通过项目结题验收具体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6    作者:教务办     来源: 继续教育学院    编辑:继续教育学院    审核:安立龙    点击: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设类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的通知》(粤教职函〔2021〕34 号,附件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设类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粤教职函〔2023〕23号,附件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5〕11号,附件4)精神及项目管理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省级和校级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设类项目结题验收和2021年校级暂缓通过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设类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粤教职函〔2023〕23号)、《关于公布2022年度校级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的通知》(校成教〔2022〕29号)立项项目参加结题验收。

2.《关于公布2021年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校内验收结果的通知》(校成教〔2024〕21号)暂缓通过项目。

二、专家评审论证会

时间:12月30日(周二)下午15:00

地点:海滨校区继续教育学院会议室105室

三、材料准备及要求

1.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需提交《结题报告书》word版和证明项目研究成果的佐证材料,电子版材料于12月29日前发至GHDJWB@126.com(文件命名为“负责人姓名+结题报告书+项目名称)。纸质版材料一式六份。

2.所有项目均需现场汇报答辩:准备PPT、汇报5分钟、答辩5分钟。

3.结题验收不得调整项目名称、项目研究主要内容、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含排序),项目研究预期成果、承诺建设资金不得低于原申请书。项目研究与实践周期为2年,未经批准不得延长项目研究与实践时间。

4.其他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管理要求》。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设类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的通知

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设类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

5.广东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管理要求

6.结题报告书(省级项目)

7.结题报告书(校级项目)

8.参加结题验收项目名单(202512)



                                                             广东海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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