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教务工作指引

课程考核工作流程

发布日期:2021-06-14    作者:教务办     来源: 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

1.正常考试工作流程

(1)任课教师依据《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命题,编制A、B两套试卷。结课10天前,任课教师把试卷试题、参考答案、评分标准交给教务员。

(2)教务员根据开考人数印制试卷、考场签到表,安排监考员。

(3)考试当天,考试开始前监考员签领试卷、考场签到表;考试过程中,监考员做好考场签到、缺考记录、作弊记录;考试结束后,监考员整理清点好考卷、答卷才可让学生离开,所有试卷(包括多余的)均须当场收回,在规定时间内把考卷、答卷、考场记录表移交给教务员。

(4)教务员做好考卷、考场记录表的查收工作,三天之内将答卷移交给阅卷教师,与阅卷教师核对考场试卷数量做好试卷交接手续。

(5)阅卷教师在教务系统提交学生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并打印成绩登记表,签名后连同试卷一起交给教务员(成绩管理人员)。

2.补考、缓考工作流程

(1)开学之前的两周内,教务员依据学生的成绩和学生缓考申请,统计好学生补考名单和缓考名单,制定补(缓)考安排表并公布,提醒学生通过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平台查看考试时间、地点、科目。

(2)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安排补(缓)考。试卷印制交接、考场记录、教师阅卷要求与正考相同。补考和缓考只记录卷面成绩。

3.课程重修、重考工作流程

(1)开学前,教务员依据补考不及格课程,统计在籍重修、重考的学生名单,免费安排课程重修和重考。

(2)统计结业生名单和不合格课程,组织结业生缴费重修。结业生(毕业生)缴费后,安排重修。结业生可跟班重修,也可以和任课教师沟通,确定修读和辅导方式。对于重修人数较多的课程,教学点也可以根据需要组班单独辅导。

(3)教务员通过综合教务系统,发布学生的重修课程、学分、学时、重修费金额。

(4)重修考核及重考与正考同时进行。重修和重考只记录卷面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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