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教务工作指引

毕业生档案移交工作指引

发布日期:2021-06-14    作者:教务办     来源: 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

1.秋季学期12月10日前成绩管理员完成毕业生成绩单(一式两份)和学籍卡打印,加盖学院公章,以教学点为单位按专业、学号由小到大理顺。成绩单一份交招生办制作学生个人档案,移交给学生本人,另一份交档案馆。

2.春季学期6月底前,成绩管理员完成第二批毕业生成绩单(一式两份)和学籍卡打印,理顺后加盖学院公章。制作学生个人档案,移交给学生本人,另一份交档案馆。

3.成绩管理员根据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结果,从系统打印毕(结)业生名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一份交档案馆,一份留学院存档。

4.春季学期7月份,成绩管理员联系档案馆,按规定将毕业生档案移交学校档案馆保存。与档案馆交接清单留学院存档。

招生电话:0759-2382451、13702881559

教务电话:0759-2339281、18604314460

培训电话:0759-2362175、1350993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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