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教务工作指引

电子教材工作指引

发布日期:2021-06-15    作者:教务办     来源: 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

(一)电子教材使用

1.上一学期第15-16周从系统管理员处获取推荐教材名单。

2.将任务数据报给超星,由超星负责提供课程。

3.审核整理并将课程与电子教材在电子教材系统上进行关联,为任课教师开通电子教材。

4.发布电子教材平台操作指南,通知任课教师依托电子教材(网络课程资源)进行备课,制订授课辅导计划、课程考核要求,补充教学参考资料到课程平台。

5.开学初发布购买电子教材的通知,学生在入学一周内缴费,费用可由各教学点代收或学生本人上财务系统缴费。

6.在电子教材系统上给缴费学生开通电子教材使用权利,发布电子教材平台操作指南,指导学生使用。

7.如有学期中想缴电子教材费的同学,学生需全额缴交电子教材费。

8.汇总学生和老师的使用意见,及时向学院汇报,及时和超星沟通,督促超星尽快解决电子教材系统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电子教材结算

1.在财务系统上将已缴电子教材费的学生名单导出来。

2.将学生所属教学点匹配好,统计好各教学点缴费人数,发给各教学点核对。

3.各教学点将代收的电子教材费学生名单和转账凭证发过来。

4.根据各教学点转账凭证日期金额填写经费认领表,领导签字盖学院章。

5.将代收人数和系统缴费人数加一起核算各教学点返款金额,发给各教学点核对,核对无误,开具发票。

6.将发票和认领表一起交给财务处。

7.学期末,由超星按照分成比例提供发票,教务办报财务处办理结算。

招生电话:0759-2382451、13828229228

教务电话:0759-2382061、13763050660

培训电话:0759-2362175、1350993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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