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院办工作指引

固定资产购置工作指引

发布日期:2021-06-14    作者:院办     来源: 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

1.各科室向领导提交购置计划;

2.领导审批后资产管理员根据招标采购中心和资产处要求进行购置;

3.厂商送货、验货、入库、在资产员管理员处登记后由领用人领取使用;

4.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归领用人或使用人负责。

招生电话:0759-2382451、13828229228

教务电话:0759-2382061、13763050660

培训电话:0759-2362175、13509935732

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滨大道中

联系邮箱:cjy@gdo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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