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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职责

广东海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0-10-04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来源: 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

继续教育学院是代表学校履行继续教育管理职能的直属单位,包括代表学校履行成人高等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管理责任,对相关单位和教学点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和非学历教育进行宏观指导、协调、管理和服务,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继续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以及教学管理工作。与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广东海洋大学分院合署办公,对外承担相关的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在学校党政领导下,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与教学点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申报及招生工作方案的制订;

2.负责组织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录取通知书发放及入学资格审查等工作;

3.负责校外教学点考察、申报与备案等工作;

4.负责指导校外教学点做好教学建设、教学改革与管理工作;

二、负责开展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培养工作。主要包括:

5.组织制定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工作制度及改革方案;根据学校要求,组织制订和实施成人高等教育年度工作要点;指导、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和教学点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要点,完成工作任务,做好工作总结;

6.组织各单位制订和实施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基本文件,包括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课程考核要求等;组织成人高等教育相关课程资源建设与教学改革;组织教学信息化管理改革;

7.加强对学籍、考试、课程安排及课程教学活动组织等教学运行工作的宏观管理,确保相关制度在教学运行过程中的贯彻实施;

8.指导各单位及教学点做好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与管理工作,组织做好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

9.负责指导校外教学点做好任课教师聘任与管理、教材使用审核、教学过程管理及课程考核管理,确保教学内容符合培养目标要求,教学秩序安全稳定;

10.组织各学院、校外教学点做好学籍管理和学生管理及教育工作,协助财务处做好学费缴交工作;指导教学点、专业学院做好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初审工作,做好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做好相关证书制作与发放工作;

11.负责校本部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安排等工作,包括下达落实教学任务、督促安排任课教师,教室,组织排课、排考、登记成绩,保存成教教学档案及其他教学活动组织工作;

三、负责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主要包括:

12.以中央农业干部培训中心广东海洋大学分院的名义,对外承办各类培训工作,包括干部政治、文化、科学、技术、职业技能等培训;针对农民、工人、干部、教师、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开展政治、思想、道德、文化素质以及技术和技能培训;组织开展专业技能、职业资格及资格认证考试培训;充分发挥我校办学优势,积极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合作,联合举办各类培训业务;

13.组织学习党和国家法规、制度和政策,开展培训专题调研,了解培训需求,组织研制培训项目,编制培训方案,编写和审定培训教材,收集学员及相关单位意见,不断改进培训工作;

14.指导各单位做好本学科领域培训,代表学校承接高水平、有特色的综合性培训业务;

15.完成好本单位承担的培训任务,包括制定培训方案,明确培训目标和培训活动、落实培训场地、聘任培训教师,做好培训活动组织和培训效果等评价工作;

16.组织开展培训内容、方式和方法改革,加强培训信息化条件建设,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17.利用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培训宣传,营造培训良好氛围;

18.完善培训管理机制,落实培训教材、教师、场地管理责任,加强培训质量检查,确保培训安全,完善与社会机构合作举办培训机制,扩大培训业务,提升培训服务质量;

四、负责做好院务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9.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和办事流程,坚持以法治院、依法行政,以法管理和科学管理;

20.坚持立足本职岗位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风险防控责任,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和管理育人责任;

21.认真做好党建工作和工会工作,发挥党建和工会作用,引领、团结和教育职工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勇于创新,自觉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五、其他工作。

22.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电话:0759-2382451、13828229228

教务电话:0759-2382061、13763050660

培训电话:0759-2362175、13509935732

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滨大道中

联系邮箱:cjy@gdo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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