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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设置及职责

招生办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0-10-04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来源: 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


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业余、函授、自学考试)招生工作,以及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建设和管理工作。在学院党政领导下,主要职责如下:

1.结合招生办的岗位工作,落实“一岗双责”责任,落实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责任,将政治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和廉政教育的要求贯穿于工作始终。

2.结合岗位工作,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贯彻落实学校相关制度,制定招生办相关工作的规划、计划、方案,做好相关工作的总结和报告的编写工作,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落实学院相关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

3. 按照学校内部经济活动控制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职责做好合同签订、物资(服务)采购、资产保管与使用、经费预算和使用(预算、使用、审核、报销)等工作,防范各类风险。

4.负责组织编写继续教育年度发展报告,上报相关数据。

5.负责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包括函授、业余和自学考试)专业增设及申报相关工作。

6.负责编制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包括招生专业、各专业各教学点招生人数,并按规定报送上级相关部门。

7.负责组织制定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相关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

8.负责制定招生宣传计划,编印招生宣传资料。

9.负责制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录取方案、现场录取、数据整理具体工作,协助领导调整招生计划,完成招生任务。

10.负责录取通知书的编印、发放等工作。

11.负责校外教学点、自考点的考察、筛选、初审、上报备案等工作,负责校企合作办学,开展学历教育工作。

12.负责高等继续学历教育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以及注册前的信息更正,转教学点以及各教学点和合作办学单位生源协调工作。

13.负责校外教学点的管理工作,起草有关校外教学点管理工作的公文,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指导教学点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和育人工作,推进校外教学点规范化管理。

14.负责协助财务处做好校外教学点学费缴交、核对及学费返还工作,负责审核学生学费缓交工作;编制招生工作经费预算。

15.负责组织校外教学点工作会议,加强教学点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相关培训教育和经验交流。

16.负责成人高等教育发展和人才需求专题调研,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布局调整及招生专业调整。

17. 负责校外教学点毕业生档案整理和发放工作。

18.协助教务办做好课程教学资源建设与教学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加强对教学点的服务和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19.协助领导组织校外教学点参加教学质量的检查评估工作;会同教务办指导校外教学点做好毕业生成绩档案材料的审核、整理及证书发放工作。

20.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招生电话:0759-2382451、13828229228

教务电话:0759-2382061、13763050660

培训电话:0759-2362175、13509935732

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滨大道中

联系邮箱:cjy@gdo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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