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科室设置及职责

招生办工作职能

发布日期:2025-05-13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来源: 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

 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以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建设和管理工作。在学院党政班子领导下,主要职能如下: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

2.结合招生办的岗位工作,落实“一岗双责”责任,落实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责任,将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廉政教育的要求贯穿于工作始终。

3.结合岗位工作,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贯彻落实学校相关制度,制定招生办相关工作的规划、计划、方案,做好相关工作的总结和报告的编写工作,落实学院相关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

4.做好招生相关学生的资助与奖励工作,做好学院相关宣传工作,做好校友会工作。

5.按照学校内部经济活动控制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部门职能做好合同签订、物资(服务)采购、资产保管与使用、经费预算和使用(预算、使用、审核、报销)等工作,防范各类风险。

6.组织编写继续教育年度发展报告,上报相关数据。

7.组织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及备案相关工作。

8.编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计划,包括招生专业、各专业各教学点招生人数,并按规定报送上级相关部门。

9.组织制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相关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

10.负责招生宣传工作,制定招生宣传计划和方案,编印招生宣传资料,组织招生宣传活动,通过招生咨询管理系统、教学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各种媒体进行招生宣传。

11.负责制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录取方案、现场录取、数据整理具体工作,协助领导调整招生计划,完成招生任务。

12.负责录取通知书的编印、发放等工作。

13.负责校外教学点的考察、筛选、初审、上报备案等工作,负责校企合作办学,开展学历教育工作。

14.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以及注册前的信息更正,转教学点以及各教学点和合作办学单位生源协调工作。

15.负责优秀校友的推荐及表彰,负责校外教学点的检查、评优、表彰工作,起草有关校外教学点管理工作的公文,负责学生毕业典礼、开学典礼及学生课外活动工作,指导教学点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和育人工作,推进校外教学点规范化管理。

16.协助财务部做好校外教学点学费缴交、核对及学费返还工作,负责审核学生学费缓交申请工作;编制招生工作经费预算。

17.负责组织校外教学点工作会议,加强教学点责任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相关培训教育和经验交流。

18.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和人才需求专题调研,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布局调整及招生专业调整。

19.负责校外教学点毕业生档案整理和发放工作。

20.协助教务培训办做好课程教学资源建设与教学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加强对教学点的服务和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21.协助领导组织校外教学点参加教学质量的检查评估工作;会同教务培训办指导校外教学点做好毕业生成绩档案材料的审核、整理工作。

22.负责招生咨询与报名管理系统建设与管理运行工作。

23.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招生电话:0759-2382451、13828229228

教务电话:0759-2382061、13763050660

培训电话:0759-2362175、13509935732

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滨大道中

联系邮箱:cjy@gdo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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