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人员结构及职责

院长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24-06-28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来源: 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

2.爱岗敬业、履职尽责,讲究工作效率,树立全局观念和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意识,做到管理、服务育人;

3.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的领导下,主持学院全面工作,指导做好招生工作和培训工作,指导做好自考工作,指导做好日常教务工作和日常院务工作,分管教务教学管理制度、规程和资源建设,组织深化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建设;

4.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党和国家及学校对继续教育工作的要求,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制定继续教育管理相关制度、改革方案、工作细则、办事流程和院内各类人员岗位职责,指导督促相关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6.负责组织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组织干部职工做好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政治觉悟、思想水平、道德情操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

7.协同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做好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内部经济活动控制工作,增强廉政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安全风险的防控能力,确保各类教育教学活动顺利进行;

8.负责组织全院教职工开展调查研究,持续深化继续教育改革,加强教学建设,规范教学管理,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效率,稳步扩大继续教育规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9.负责组织与上级主管部门和校内相关单位部门加强联系协调工作,加强与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联系,依托学校优势,积极推进合作办学,树立继续教育良好品牌,做好成人高等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及相关培训工作,完善我校终身教育体系,服务乡村振兴、海洋产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10.负责组织本单位内部财务预算、经费使用和审核报销,负责年度考核、校内津贴发放和院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相关人员经费使用审批;

11.负责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广东海洋大学分院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培训学院工作;

12.审批、签发以学院名义公布、上报、发送的文件及有关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

13.主持召开院务会议,就学院的发展规划、招生计划、学生培养、教学改革、教学建设、管理改革、经费管理、培训基地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意见,经审议通过后,报学校批准;

14.协调副院长,指导学院自考、招生、教务、培训和院办做好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15.负责组织各科室指导各单位及校外教学点做好学历继续教育工作和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学习党和国家相关政策,探讨研究解决继续教育面临的问题,交流工作经验;

16.组织做好学位外语考试、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查工作;

17.组织做好教师任教资格审查、教材使用审查、教学活动和教学评价工作。组织做好继续教育发展质量报告撰写与上报工作;

18.完成学校党委部署和学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招生电话:0759-2382451、13828229228

教务电话:0759-2382061、13763050660

培训电话:0759-2362175、13509935732

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滨大道中

联系邮箱:cjy@gdo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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