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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结构及职责

副院长岗位职责(一)

发布日期:2024-07-01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来源: 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

2.爱岗敬业、履职尽责,讲究工作效率,树立全局观念和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意识,做到管理、服务育人;

3.协助院长工作,分管学院非学历教育培训、学历继续教育招生、自考生源组织及自考辅导、教学点管理、校友会以及工会工作;

4.分管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和培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协助组织制订相关规划、计划和工作方案,做好非学历教育培训协调管理与策划工作;

5. 落实“一岗双责”责任,落实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责任,将政治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和廉政教育的要求贯穿于工作始终;

6.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贯彻落实学校相关制度,制定相关工作的规划、计划、方案,做好相关工作的总结和报告的编写工作,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7.按照学校内部经济活动控制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职责做好合同签订、物资(服务)采购、资产保管与使用、经费预算和使用(预算、使用、审核、报销)等工作,防范各类风险;

8.负责非学历教育培训宣传与对外联络工作,组织开展培训专题调研,积极策划拓展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项目;

9.负责对外合作办学方案起草、审核及协议执行,负责非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招投标文书和学院发出文稿的审核工作;

10.负责指导培训办做好非学历教育培训各项工作,包括基地平台建设、培训方案制订、协议签署、师资聘任、专家库和专题库建设、培训资料审核、教学活动组织、费用预结算和培训效果评价等工作;

11.协助院长做好非学历教育培训发展规划。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落实非学历继续教育谋划、指导、协调、督促的责任,落实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

12.协助院长制订非学历教育培训相关政策、制度、方案、计划、总结,审核继续教育年度发展质量报告,参与策划和实施重大项目,举办重大活动;

13.负责学院工会工作,切实维护职工权益,组织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和文体活动,丰富员工文娱生活,不断增强教职工向心力与凝聚力;

14.负责校友会工作,指导招生办和培训办做好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培训校友协调与联络工作,充分发挥校友会在学院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作用;

15.协助开展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广东海洋大学分院和广东海洋大学乡村振兴培训学院工作;

16.负责分管招生常规运行工作,指导做好招生相关计划和方案制定,做好招生专业设置、教学点布局、各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录取和通知书发放,指导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17.指导做好教学点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教学点做好学生和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教学点做好教学运行工作,指导教学点做好教师任教资格审查、教务、考务、成绩登记报告等工作,做好教学点检查与评估工作;

18.指导制定成人高等教育合作办学协议,组织实施协议,协助制定学费收取方案并督促实施;

19.负责自考辅导工作;

20.完成校领导及院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招生电话:0759-2382451、13828229228

教务电话:0759-2382061、13763050660

培训电话:0759-2362175、13509935732

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滨大道中

联系邮箱:cjy@gdo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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