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院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学院教学教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要职责是:
1.结合岗位工作,落实“一岗双责”责任,落实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责任,将政治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和廉政教育的要求贯穿于工作始终。
2.结合岗位工作,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贯彻落实学校相关制度,制定相关工作的规划、计划、方案,做好相关工作的总结和报告的编写工作,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3.按照学校内部经济活动控制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合同签订、物资(服务)采购、资产保管与使用、经费预算和使用(预算、使用、审核、报销)等工作,防范各类风险。
4.统筹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校内、校外的教学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教务办相关人员做好学籍、教务、考务、教材、培养方案、开课计划以及教学档案的管理。指导教学点做好相关教学教务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学生成绩管理及学分认定工作。
7.负责组织学生评教、课堂教学检查与评估工作。
8.负责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建设。
9.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和评估体系建立,协同招办对教学点教学工作实施教学检查和评估。
10.负责组织外聘教师资格审核、负责组织电子教材选用和教材使用审核工作,电子教材费结算。协调外派教师工作。
11.负责组织制订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
12.负责组织教学资源建设与管理工作。
13.负责组织教学改革工作。
14.负责组织自学考试学生课程学习辅导培训工作。
15.负责组织学位外语考试和课程考核工作。
16.负责拟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17. 负责组织制定学生注册、开学补考、期末考试、巡考等教务考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18.负责向省教育厅主管部门上报学生学籍处理情况。
19.负责组织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审查和相关证书发放工作,负责学生有关证明的审核工作。
20.负责编制成人高等教育年度教学经费预算。
21.负责继续教育津贴审核。
22.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及委员会会议记录及纪要撰写工作。
23.组织校本部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会议,包括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等。
24.负责拟定教学教务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25.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