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人员结构及职责

教务职员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20-12-04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来源: 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

1.结合岗位工作,落实“一岗双责”责任,落实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责任,将政治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和廉政教育的要求贯穿于工作始终。

2.结合岗位工作,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贯彻落实学校相关制度,制定相关工作的规划、计划、方案,做好相关工作的总结和报告的编写工作,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3.按照学校内部经济活动控制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合同签订、物资(服务)采购、资产保管与使用、经费预算和使用(预算、使用、审核、报销)等工作,防范各类风险。

4.负责论文(作业)查重系统数据更新与维护(教师和学生数据贮存与备份、数据传递),信息的监控、收集、报告。

5.指导各教学点做好毕业(作业)查重系统使用工作。

6.负责校外教学点毕业论文外聘教师资格的审核工作。

7.负责毕业论文相关文件资料整理、存档工作。

8.负责毕业论文答辩组织与成绩评定工作。

9.负责学位课考务工作。

10.负责学位外语考试报名及成绩统计、存档、反馈及费用结算工作。

11.负责学生评教工作和毕业生满意度调查工作。

12.负责校外教学点毕业生(结业生)返校重修费用结算工作。

13.负责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与维护(教师信息库维护、数据贮存与备份、数据传递),网上信息的监控、收集、报告。

14.指导各教学点做好综合教务系统信息维护与更新工作,实现对教学点、教师、学生管理网络化、信息化服务。

15.负责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库课程的设置、维护与管理。负责外聘教师资格的审核工作。

16.负责指导教学点做好课程考核、成绩登记及教学档案保管,做好成绩终审工作。负责学生成绩管理及学分认定工作。

17.负责学生成绩单的印制和确认及移交档案馆前期整理工作。

18.负责提供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材料,组织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初审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印制工作。

19.负责学位课和思政课排课工作。负责校外教学点学位课和思政课统一排课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工作及费用缴纳。

20.协助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21.协助课程教学大纲等课程资源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

22.完成学院领导、科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电话:0759-2382451、13702881559

教务电话:0759-2339281、18604314460

培训电话:0759-2362175、1350993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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