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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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职工工作规程

发布日期:2020-11-10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来源: 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

广东海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职工工作规程

 

1.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增强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抓落实能力,努力提升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和依法执政本领。

2.      认真执行上级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领导交代的任务。

3.      学院领导和科室负责人根据上级要求和学院主要负责人安排,担任重要事项责任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时间和质量要求及其完成人,明确经费和条件保障,方案经会议研究决定实施。

4.      按照上级要求,领导安排积极承接工作任务。主要领导要根据职责和实际,科学分配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人。

5.      相关人员要根据方案及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大胆与相关部门沟通,认真落实任务,并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反馈信息,确保任务落实到位,推进工作方案顺利实施。

6.      在执行方案过程中,若有新问题无法解决影响工作推进,必须向学院主要负责人报告,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新办法和新措施,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7.      在工作中,各位同志工作要积极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但必须保证按期保质完成任务,不得拖延,不得推诿给方案起草人。

8.      加强合作,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积极协助相关人员完成工作任务。

9.      及时制定个人和科室工作计划,完成工作任务,提交工作总结;

10.   及时反思总结工作经验,宣传工作业绩和好做法,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能力。

11.   严格遵守学校财经纪律和规定,依法依规使用经费,办理报销手续;节约使用经费,明确经费用途和使用事由,不无原则无规则无事由使用经费,不支付本人和他人工作职责范围事务的劳务费(因为学校已支付酬金和工资内的劳务费)。

12.   各类先进评选和奖励绩效,以业绩为导向,兼顾机会公平。

13.   .树立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加强人员合作,加强科室协作,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的联系,共同推进继续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为每位同志创造光辉的未来。

14.   学院领导、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扎实工作,带动全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15.   广大职工要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大胆工作,勇于探索,敢于负责,追求卓越,努力完成自己的任务。

 

 

招生电话:0759-2382451、13828229228

教务电话:0759-2382061、13763050660

培训电话:0759-2362175、13509935732

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滨大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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