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广东海洋大学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缴交的声明

发布日期:2023-06-15    作者:招生办     来源: 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

各教学点、各班主任,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有关工作要求,所有在籍学生须登录学校学生缴费系统“广东海洋大学统一结算平台”,通过微信支付,完成学费缴交工作,由我校财务处出具电子的收费收据。完成缴费的学生才能办理注册手续。

因经济困难欠费的学生可申请缓交学费,缓交学费时限为6个月,经批准缓交的同学可以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交学费、未办理注册手续的学生按《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有关条款处理。

学生须本人登录学校缴费系统缴交学费,学校没有委托任何组织机构(含教学点)、个人代收学费及其他任何费用。如学生不按要求把学费缴交至学校缴费系统,误信他人,自行把学费缴至其他机构或个人,按未缴费处理,后果自负。如有组织机构或个人以学校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请向继续教育学院或向学校及有关部门反映相关情况。

特此声明。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6月15日

招生电话:0759-2382451、13828229228

教务电话:0759-2382061、13763050660

培训电话:0759-2362175、13509935732

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滨大道中

联系邮箱:cjy@gdo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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